您的存折(單、卡)丟失、或密碼錯記、遺忘、印鑒丟失后,為了您的資金安全,您要立即向我行辦理正式掛失或臨時掛失。正式掛失又稱書面掛失,是指您憑有效身份證件到營業(yè)機構對您確認的存款賬戶進行掛失止付,并發(fā)給您掛失申請書(客戶留存聯(lián))。掛失止付后,您憑掛失申請書(客戶留存聯(lián))和有效身份證件辦理存款憑證補發(fā)或銷戶、密碼重置、印鑒更換業(yè)務。
臨時掛失又稱口頭掛失,是指您在因緊急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夠辦理正式掛失情況下,通過營業(yè)機構、96998(四川)400-10-96998(全國)等途徑向我行提出存款賬戶臨時止付的請求,我行對客戶指定的存款賬戶進行臨時止付的掛失行為。臨時掛失的有效期為5天,5天后口頭掛失自動失效。您可隨時多次進行臨時掛失。臨時掛失后也可以根據(jù)您的要求,提供永久掛失服務(辦理正式掛失或臨時掛失撤消前,賬戶始終處于止付狀態(tài))。
存折(單)掛失時,您要提供身份證件、擬掛失賬戶的戶名、存款種類,填寫“掛失申請書”,并盡可能詳細的提供擬掛失賬戶的賬戶余額、開戶機構、開戶時間、住址、預留電話、近期存取款發(fā)生日期及金額等存款賬戶信息。我行經(jīng)辦人員根據(jù)您提供的資料,經(jīng)查詢存款確未被支取,即可受理掛失申請。掛失成功后,原口頭掛失失效。